送檢流程:

一.樣品的接收
在接收樣品時,行政財務部樣品管理員記錄異常情況或偏離。當對檢測樣品存有疑問時,或當樣品與所提供的說明不符合,或對所要求的檢測規定不夠詳細時,有關人員應在檢測工作開始之前詢問委托方以得到進一步的說明并記錄討論的內容。本實驗室按《樣品管理程序》制定樣品的唯一性標識系統,樣品在實驗室的整個期間應保留該標識。標識系統的設計和運作確保樣品在實物上或涉及樣品的記錄和其他文件上提及樣品時不發生混淆,并確保樣品在內部甚至外部的流轉過程中,不發生任何混淆。并包含物品群組的細分和物品在公司內部和向外的傳遞。
二.樣品的標識
本實驗室按《樣品管理程序》制定樣品的唯一性標識系統,樣品在實驗室的整個期間應保留該標識。標識系統的設計和運作確保樣品在實物上或涉及樣品的記錄和其他文件上提及樣品時不發生混淆,并確保樣品在內部甚至外部的流轉過程中,不發生任何混淆。并包含物品群組的細分和物品在公司內部和向外的傳遞。
三.樣品的存儲、處置和準備
本實驗室按《樣品管理程序》的要求存儲、處置和準備樣品,以確保其不發生退化、丟失或損壞。當樣品需要被存放在規定的環境條件下保存時,樣品管理員負責維持、監控和記錄這些條件。技術負責人對到期須處理的留樣樣品進行批準后,樣品管理員負責進行處置。(本實驗室持續識別影響檢測樣品的處置的風險,風險包括樣品標識在流轉過程模糊、脫落而引發的風險。當識別出檢測樣品的處置風險,實驗室應證明消除或盡量降低這種風險。)